关于举办2016年度中小学生独唱独奏独舞器乐组合比赛暨第三届江海天籁中小学生合唱节的通知
如东县教育局文件
东教普〔2016〕7号
关于举办2016年度中小学生
独唱独奏独舞器乐组合比赛暨第三届江海
天籁中小学生合唱节的通知
各镇教育联络组、各中小学:
为进一步推动中小学素质教育,充分展示我县广大中小学生艺术才能,提升学生的审美与人文素养,根据通教体艺〔2016〕7号、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2016年度如东县中小学生独唱、独奏、独舞、器乐组合比赛暨第三届 “江海天籁”中小学生合唱节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内容题材
参赛节目内容要积极健康向上,符合中小学生的生理、心理、年龄特征,充分展示当代中小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和健康高雅的审美情趣。
二、项目分类
1.独唱:参赛者演唱一首自选的独唱歌曲(小学生、初中生不可用流行唱法),伴奏带或钢琴伴奏自备,限时4分钟。
2.独舞:参赛舞种包括古典舞、芭蕾舞、民族民间舞、当代舞,限时4分钟。(不建议拉丁舞参赛)
3.独奏:除钢琴以外的其他乐器均自备,演奏一首自选独奏曲,一律不可使用伴奏(打击乐除外),限时4分钟。
4.器乐组合:包括民乐组合、西乐组合、中西混合组合等等,鼓励创新。
(1)器乐种类:两种或两种乐器以上。
(2)人数:6人以内(含6人)。
(3)时间:不超过6分钟。
(4)要求:器乐组合以学校为单位,选手必须是同一所学校的学生,不得使用伴奏和指挥。
5. 合唱:每支参赛队演唱二首作品,参赛曲目必须是两个声部或两个声部以上的合唱作品,其中一首必须为中国作品,作品内容要健康向上,贴近学生生活,合唱曲目的选择要符合学生的年龄特点,具有较高的艺术性。两首曲目演唱总时间不超过8分钟。演唱风格、表现方式不限。每支合唱队不超过60人(不含指挥和伴奏,指挥、伴奏各1人)。
伴奏、指挥要求:一律采用钢琴伴奏,如作品需要可适当使用打击乐器(演奏人员必须包括在合唱总人数以内);钢琴伴奏人员可以外请,指挥必须由本校教师担任。
三、比赛办法
1. 独唱、独奏、独舞、器乐组合比赛比赛分小学低段组(1~3年级)、小学高段组(4~6年级)、初中、高中组分别进行。
2.本届合唱节比赛分设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含中等职业学校)、少年宫组等4个组别。
合唱节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16年3月~5月)为学校开展活动阶段。以学校为单位全面动员,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人人参与的合唱活动,形成“班班有歌声,人人都参与,校校有活动”的局面。在此基础上,各镇、各县直学校组织评选申报,教育局组织人员到各单位进行评选。
第二阶段(2016年6月)为县级合唱展演活动阶段。县教育局组织集中展演活动,并评选出优秀合唱队参加南通市中小学生合唱节展演。县级集中展演将组织12~16个合唱团参加集中展演,其中,小学组、青少年宫组占50%(农村学校至少2所),初中组占30%(农村学校至少1所)、高中组占20%(四星级高中至少1所)。
第三阶段(2016年9月~10月)为南通市集中展演阶段。
3.各单位要在全面发动、层层选拔的基础上,按每个比赛项目分配名额推荐参赛。(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4.“三独”比赛选手伴奏音乐必须用U盘mp3格式音频文件,辅导老师要提前到音响室把伴奏音乐复制到播放电脑上。根据现场比赛情况,评委在确认选手水平的情况下,可中途叫停。
四、比赛时间地点
独唱、独奏、独舞、器乐组合比赛于4月12~15日在县青少年宫分别举行。具体安排见附件2。
合唱预赛初定在5月上旬,由教育局组织人员到各镇(校)进行初评。集中展演(决赛)在5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奖项设置
1.表演奖:按组别分设一、二、三等奖。每组优秀选手和代表队将有机会获得参加南通市教育局举办的相关比赛资格。
2.优秀组织奖:奖励在本次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校、单位。
3.优秀指导教师奖、优秀指挥奖、优秀伴奏奖,获奖者必须是本学校教师。
教育局将聘请县音乐界专家、教师组成评委会,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评选。
六、其他事项:
1.各学校要落实好带队老师,按规定做好参赛选手的交通安全等相关事项,确保参赛选手按规定时间报到参赛,不按规定时间报到视为自动放弃。
2.参照市局要求,我县“三独”参赛选手由所在学校缴纳比赛代办费100元。选手的交通费和参赛费回原单位报销。合唱比赛不收任何费用,交通和餐费各单位自理。
3.报名表一律按照教育局统一提供的格式填写清楚(学校名称须填写全称),不得自行改动格式。请各单位将参赛报名表(附件3)电子稿于4月1日前以镇教育联络组、县直学校为单位发送至教育局普教科丁晓红,联系电话:84517838。(逾期不得补报)。合唱节报送节目登记表(附件4)于4月30前上报。
4.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各单位参赛名额分配表
2.2016年度如东县独唱独奏独舞及器乐组合比赛时间地点安排表
3.2016年度如东县独唱独奏独舞器乐组合比赛报名表
4.如东县第三届“江海天籁”中小学生合唱节报送节目登记表
如东县教育局
2016年3月15日
附件1:
各单位参赛名额分配表
单位项 目 |
镇区 |
县直小学 |
实验中学 |
茗海及完中初中部 |
普通高中 |
如东中专 |
||||
小低 |
小高 |
初中 |
小低 |
小高 |
||||||
独唱 |
2 |
2 |
2 |
2人 |
2~3 |
5 |
1~2 |
2 |
2~4 |
|
独舞 |
2 |
2 |
1 |
2 |
2~3 |
5 |
1~2 |
2 |
2~3 |
|
器乐 组合 |
1 |
1~2 |
1 |
1 |
1~2 |
2~3 |
1~2 |
1~2 |
2~3 |
|
独 奏 |
西洋 |
2 |
2 |
1 |
2 |
2~4 |
5 |
1~2 |
2 |
2~3 |
民族 |
2 |
2 |
1 |
2 |
2~4 |
5 |
1~2 |
2 |
2~3 |
|
合唱 |
1~2 队 |
1队 |
1~2 队 |
1~2队 |
1队 |
1队 |
1~2队 |
附件2:
2016年度如东县独唱独奏独舞器乐组合
比赛时间地点安排表
4月12日独唱比赛 (少年宫多功能厅二楼) |
4月13日独舞比赛 (少年宫多功能厅二楼) |
||
时间 |
内容 |
时间 |
内容 |
7∶30~7∶50 |
小学高段组报到抽签 |
7∶30~8∶00 |
小学高段组报到抽签 |
7∶50~10∶00 |
小学高段组比赛 |
8∶00~10∶00 |
小学高段组比赛 |
9∶00~9∶30 |
小学低段组报到抽签 |
9∶00~9∶30 |
小学低段组报到抽签 |
10∶00~12∶00 |
小学低段组比赛 |
10∶00~12∶00 |
小学低段组比赛 |
12∶10~12∶40 |
午餐 |
12∶10~12∶40 |
午餐 |
12∶40~13∶10 |
初中组报到抽签 |
12∶40~13∶10 |
初中组报到抽签 |
13∶10~15∶30 |
初中组比赛 |
13∶10~15∶00 |
初中组比赛 |
14∶30~15∶00 |
高中组报到抽签 |
14∶30~15∶00 |
高中组报到抽签 |
15∶30~17∶00 |
高中组比赛 |
15∶00~17∶00 |
高中组比赛 |
4月14日西洋乐器独奏比赛 (少年宫多功能厅二楼) |
4月14日民族乐器独奏比赛 (少年宫多功能厅一楼) |
||
时间 |
内容 |
时间 |
内容 |
7∶30~7∶50 |
小学高段组报到抽签 |
7∶30~7∶50 |
小学高段组报到抽签 |
7∶50~10∶20 |
小学高段组比赛 |
7∶50~10∶20 |
小学高段组比赛 |
9∶00~9∶30 |
高中组报到抽签 |
9∶00~9∶30 |
高中组报到抽签 |
10∶20~12∶00 |
高中组比赛 |
10∶20~12∶00 |
高中组比赛 |
12∶00~12∶30 |
午餐 |
12∶00~12∶30 |
午餐 |
12∶40~13∶10 |
小学低段组报到抽签 |
12∶40~13∶10 |
小学低段组报到抽签 |
13∶10~15∶00 |
低段组比赛 |
13∶10~15∶00 |
低段组比赛 |
14∶00~14∶30 |
初中组报到抽签 |
14∶00~14∶30 |
初中组报到抽签 |
15∶00~17∶00 |
初中组比赛 |
15∶00~17∶00 |
初中组比赛 |
4月15日器乐组合比赛 (少年宫多功能厅二楼) |
4月15日器乐组合比赛 (少年宫多功能厅二楼) |
||
时 间 |
内 容 |
时 间 |
内 容 |
7∶30~7∶50 |
小学高段组报到抽签 |
12∶40~13∶10 |
小学低段组报到抽签 |
7∶50~10∶20 |
小学高段组比赛 |
13∶10~15∶00 |
低段组比赛 |
9∶00~9∶30 |
高中组报到抽签 |
14∶00~14∶30 |
初中组报到抽签 |
10∶20~12∶00 |
高中组比赛 |
15∶00~17∶00 |
初中组比赛 |
12∶00~12∶30 |
午餐 |
|
|
附件3:
如东县2016年度中小学生独唱、独奏、独舞、
器乐组合比赛报名表
单位名称 比赛项目
组别 |
姓名 |
学校 |
曲目名称 |
指导老师 |
联系电话 |
小学组 |
|
|
|
|
|
小学组 |
|
|
|
|
|
小学组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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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中组 |
|
|
|
|
|
初中组 |
|
|
|
|
|
初中组 |
|
|
|
|
|
|
|
|
|
|
|
高中组 |
|
|
|
|
|
高中组 |
|
|
|
|
|
高中组 |
|
|
|
|
|
说明:比赛项目按方案中确定的项目分类来填写;学校名称需填写全称。参加器乐组合的所有学生均需填报信息。
附件4:
如东县第三届“江海天籁”中小学生合唱节
报送节目登记表
单位名称
学校 |
|
组别 |
|
||
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
||
曲目 名称 |
|
曲目 时长 |
|
||
|
|
||||
钢伴姓名 |
(注明是否 本校教师) |
指挥姓名 |
|
||
合唱团 人数 |
|
男生 |
|
女生 |
|
指导老师 |
姓名 |
|
联系电话 |
|
|
姓名 |
|
联系电话 |
|
注:指导老师限报2名。钢琴伴奏若非本校教师请在表格中注明。
如东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6年3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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