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0年,海门区卫健委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中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紧紧围绕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夯实公开基础,增强公开实效,不断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现简要汇报相关工作:
(一)推进决策公开。积极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均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市政务门户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决策草案、决策依据以及反馈意见的方式和时限,同时采取听证座谈、调查研究、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方式深入听取各方面意见,并在门户网站及时反馈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
(二)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紧紧围绕区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进一步加大对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奖惩情况的公开力度。进一步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建立健全清单审核发布管理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全面公开我委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方便群众获取和监督。
(三)依法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内容外,我委积极全文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579  |  
         -117  |  
         462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96  |  
         -25  |  
         71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28  |  
         81.4592万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公众需求还存在一定距离:一是信息公开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细化,规范化管理还略显不足;二是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略显不足;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仍显不够,人员业务水平仍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
下一年改进情况
(一)要更好发挥媒体作用。善于运用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领舆论、推动工作。发挥“健康海门”微信公众号、《海门日报》“卫生周刊”版面以及每季度的内刊的引领带动作用,对我委的便民服务信息、重要会议活动、重大决策部署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等方面信息进行正面宣传。统筹运用“两台一报”等媒体做好发布工作,扩大政策信息覆盖面和影响力。出台重大决策部署,通过主动向媒体提供素材,推荐掌握相关政策、熟悉相关领域业务的专家学者接受访谈等方式,做好发布解释工作。
(二)要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化集中化水平。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融合。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时、准确公开机构职能、部门分工、工作动态等相关文件和信息,为群众更加方便、快捷的了解我委各科室及下属单位的工作动态和办事流程提供便利,彰显为民、便民、惠民的服务宗旨,切实做到优化服务水平,提高行政效率,加强民主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