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UedBet体育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积极推进学前教育更高水平的优质普及普惠发展,不断完善科学、明晰、便利的入学制度,切实加强招生管理,规范招生行为,促进教育公平,积极、稳妥、有序地做好招生工作,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现代化教育。
二、招生年龄界限
婴幼班:2019年9月1日—2020年2月29日出生的儿童;
小班: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出生的儿童;
中班: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的儿童;
大班: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出生的儿童。
三、招生办法
1. 区镇幼儿园招生
(1)招生对象:2022年6月底前户籍在本区镇行政区域内的适龄幼儿。
(2)幼儿园服务区范围为本区镇行政区域,辖区内有两所及以上幼儿园的,服务区划分与招生方式由区镇政府研究确定。
(3)区镇幼儿园招生在当地区镇政府主持下做好招生对象的审核、入园工作。
2. 城区幼儿园招生
(1)招生对象:2022年6月底前户籍在城区幼儿园服务范围内的适龄幼儿。具体分两种对象:
第一类:“两证”齐全,即户籍和房产证都在服务区范围内的(须本人或父母亲的住宅房产证)。
第二类:户籍在服务区范围内但没有房产证。
(2)城区各幼儿园服务区范围(不包含婴幼班招生)
第一类对象服务区范围(单园划片)
东洲幼儿园:
①静海路以东,日新河以西,解放路以南,人民路以北;
②宏伟河以东,日新河以西,青海路以南,解放路以北;
③光明路以东,静海路以西,人民西路以南,圩角路以北;
④静海路以东,日新河以西,人民路以南,秀山路以北。
月亮湾幼儿园(东洲幼儿园分园):
富江路以东,江海路以西,北京路以南,上海路以北。
实验幼儿园:
①江海路以东,宏伟河以西,丝绸路以南,解放路以北;
②江海路以东,宏伟河以西,健康路以南,解放路以北;
③江海路以东,宏伟河以西,丝绸路以南,向民路以北。
海西幼儿园(实验幼儿园分园):
①宋季河以东,东洲河以西,北海路以南,丝绸路以北;
②宋季河以东,海兴路以西,丝绸路以南,新海路以北。
府南幼儿园(实验幼儿园分园):
江海路以东,嘉陵江路以西,北京路以南,长江以北。
机关幼儿园(含光华分园):
①海兴路以东,东洲河以西,人民西路以南,南海路以北;
②东洲河以东,静海路以西,圩角路以南,南海路以北;
③东洲河以东,光明路以西,人民路以南,通沙河以北;
④江海南路以东,东洲河以西,南海路以南,北京路以北;
⑤海兴路以东,江海南路以西,十三号横河以南,北京路以北。
天玺幼儿园(机关幼儿园分园):
①海兴路以东,江海南路以西,南海路以南,十三号横河以北;
②岷江中路以东,海兴路以西,黄海路以南,北京路以北;
③富江路以东,岷江中路以西,南海路以南,北京路以北。
海南幼儿园:
①静海路以东,长江路以西,秀山路以南,南海路以北;
②东洲河以东,张謇大道以西,东海路以南,北京路以北。
龙信幼儿园(海南幼儿园分园):
①长江路以东,嘉陵江路以西,黄海路以南,南海路以北;
②越秀路以东,珠江路以西,南海路以南,东海路以北。
江城幼儿园(海南幼儿园分园):
张謇大道以东,日新河以西,南海路以南,东海路以北。
少年宫幼儿园:
①日新河以东,嘉陵江路以西,青海路以南,解放路以北;
②日新河以东,长江路以西,解放路以南,秀山路以北;
③长江路以东,珠江路以西,解放路以南,黄海路以北。
民生幼儿园(少年宫幼儿园分园):
浦江路以东,民生路以西,黄海路以南,东海路以北。
浦江幼儿园(少年宫幼儿园分园):
①瑞江路以东,浦江路以西,黄海路以南,北京路以北;
②浦江路以东,民生路以西,东海路以南,北京路以北。
通源幼儿园:
①长江路以东,瑞江路以西,北海路以南,青海路以北;
②嘉陵江路以东,瑞江路以西,青海路以南,解放路以北;
③日新河以东,长江路以西,青海路以北,海门河以南;
④珠江路以东,瑞江路以西,解放路以南,黄海路以北。
雅居乐幼儿园(通源幼儿园分园):
①嘉陵江路以东,瑞江路以西,黄海路以南,南海路以北;
②珠江路以东,瑞江路以西,南海路以南,北京路以北;
③嘉陵江路以东,珠江路以西,东海路以南,北京路以北。
锦绣幼儿园:
①宏伟河以东,狮山路以西,丝绸路以南,青海路以北;
②江海路以东,日新河以西,海门河以南,丝绸路以北;
③江海路以东,长江路以西,北海路以南,海门河以北。
锦苑幼儿园(锦绣幼儿园分园):
①日新河以东,嘉陵江路以西,东海路以南,北京路以北;
②张謇大道以东,日新河以西,东海路以南,北京路以北。
龙信第二幼儿园(锦绣幼儿园分园)
①嘉陵江路以东,浦江路以西,南京路以南,东布洲路以北;
②嘉陵江路以东,珠江路以西,北京路以南,南京路以北。
开发区幼儿园:
瑞江路以东,民生河以西,北海路以南,黄海路以北。
能仁幼儿园:
①海兴路以东,江海路以西,丝绸路以南,人民路以北;
②江海路以东,静海路以西,解放路以南,人民路以北;
③宋季河以东,海兴路以西,新海路以南,人民路以北。
五港幼儿园(能仁幼儿园分园):
①宋季河以东,海兴路以西,人民路以南,黄海路以北;
②宋季河以东,岷江路以西,黄海路以南,南海路以北。
红海幼儿园(能仁幼儿园分园):
(暂借能仁幼儿园内,待红海幼儿园建成后整体搬入新园)
东洲河以东,瑞江路以西,S336绕城公路以南,北海路以北。
第一类对象服务区范围(多园划片)
狮山路以东,日新河以西,丝绸路以南,青海路以北(东洲幼儿园、锦绣幼儿园双学区)。
东洲河以东,张謇大道以西,南海路以南,东海路以北(海南幼儿园、机关幼儿园双学区)。
长江路以东,嘉陵江路以西,南京路以南,东布洲路以北(府南幼儿园、龙信第二幼儿园双学区)。
珠江路以东,浦江路以西,北京路以南,南京路以北;浦江路以东,民生河以西,北京路以南,东布洲路以北(浦江幼儿园、浦瑞幼儿园双学区)
第二类对象服务区范围,户籍在城区幼儿园服务范围内,但不能提供幼儿本人或父母亲的住宅房产证等相关证明的适龄幼儿,日新河以东到裕春幼儿园、浦瑞幼儿园登记;日新河以西到蓓蕾幼儿园登记,登记后上报教体局统筹安排。
(3)有关规定
①因城市建设等原因,原城区幼儿园服务区范围内拆迁安置到城区以外范围的,或者拆迁后还没有安置的对象可以到原住宅的服务区幼儿园报名,根据提供的有效拆迁证明照顾安排就读。
②入学时不成套住宅房产证载明的面积须不少于50平方米。
对一份房产证多人占有份额的,持有人之间须是直系亲属,不少于成套住宅房产证载明的面积50%或拥有不少于30平方米的面积。与直系亲属以外的其他人共有产权的,不能作为入学依据。
③对因本人或监护人住房在城区幼儿园服务区范围内(以房产证为准),户口暂未迁入的幼儿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确无住房,要求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宅房屋产权证入学的,其法定监护人双方能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城区无房证明,并通过户口簿证明三代人的亲属关系的幼儿,可以到相应的服务区范围的幼儿园提交申请。其中a.张謇大道以东,日新河以西,南海路以南,东海路以北服务区范围到海南幼儿园,b.江海路以东,宏伟河以西,健康路以南,解放路以北服务区范围到东洲幼儿园或能仁幼儿园,c.江海路以东,宏伟河以西,丝绸路以南,向民路以北服务区范围到锦绣幼儿园,d.富江路以东,海兴路以西,丝绸路以南,新海路以北服务区范围到机关幼儿园或能仁幼儿园提交申请。一份房产证三年内只享受一户子女的入学机会。
以上情况在学额许可范围内统筹安排,学校不得收取任何与入学挂钩的钱物。
四、有关政策
1. 军队转业干部、现役军人、当地驻军人员子女,烈士和因公牺牲伤残军人或公安民警子女的入学、转学,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2. 各地来海任职或挂职人员子女入学、转学,由教育体育局统一安排至属地所在公办幼儿园就读。
3. 全区领军企业、经认定的科创型企业主要管理人员、落户海门的重特大产业项目投资主体的主要管理人员,引进的重点人才子女就学,按《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UedBet体育调整“就学绿色通道”的通知》(海办〔2021〕52号)执行;民营企业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按《海门区党的组织工作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七项措施》(海委组发〔2019〕29号)文件精神执行;海工装备和邮轮产业人才子女入学按《海门区UedBet体育促进海工装备和邮轮产业人才发展和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试行)》(海办〔2019〕109号)文件精神执行。重特大项目员工子女入学按照区委、区政府有关规定要求执行。
4. 符合区委、区政府有关规定的国内外来海投资者和投资企业主要管理人员,以及持有特聘工作证的海门区外来专业技术人员,其子女享受本区居民同等待遇,由区教育体育局统一安排至属地所在公办幼儿园就读。
5. 来城区就业人员小班学龄前子女要求在城区入园的需提供如下资料:
①能证明父子或母子关系的户口簿、身份证;
②本地公安部门办理的有效居住证件,且在居住证所在地居住满1年以上;
③父母务工证明或其它合法经营的相关工作证明。合法经营者需提供营业执照和1年以上纳税证明;务工证明以人社局认定的劳动合同为准,同时需提供父母一方连续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缴费记录(且报名当月仍处于持续缴费状态)。从事租地种植等不适用保险暂行办法的其他人员,必须提供区镇、村开具的从事1年以上就业的二级证明。
④提供16周岁以下海门区流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表。
暂住证在海门城区范围内的,就近安排在裕春幼儿园、浦瑞幼儿园、蓓蕾幼儿园。
暂住证在其他区镇服务区范围内的,由区镇妥善安排。
6. 新学年幼儿园可以接收转学。户籍和房产证都在服务区范围内的,由监护人提供原有幼儿园的学习证明,向服务区幼儿园提出转学申请,幼儿园可以在学额许可的情况下接收转学,如服务区幼儿园学额已满,统一由幼儿园上报基教科在城区幼儿园内统筹。不具备双证齐全的原则上不接收转学。
五、时间部署
1. 招生准备:
6月11日前出台招生工作意见,公布施教范围;各区镇的施教范围由各区镇政府划定。
2.招生程序:
6月12日至6月25日下午4点前,符合入学条件的监护人凭户口本、房产证线上注册、报名,完成相关入学申请。线上申请可以关注“海门新教育”微信公众号,或登录海门教育体育信息网(www.hmjs.org),进入申请界面,按照提示完成报名。申请时间自6月12日上午8点开始,6月25日下午4点关闭。登录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可以电话咨询17130490900(服务时间早上9:00至18:00);个别不能通过线上注册报名的幼儿,家长可直接去对应幼儿园报名。有关招生咨询问题,请拨打海门教育体育信息网和“海门新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公布的各招生幼儿园的咨询电话。
6月27~28日,各幼儿园到教育体育局804办公室领取小班入园线上申请名册。
7月2~4日,所有幼儿园线下审核,监护人提供户口簿、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其他相关材料,同时提供幼儿2寸彩色照片2张。
8月25日各幼儿园集中接受家长补报名工作。
8月28日各幼儿园线下集中完成双证齐全幼儿的转学审核。
8月30日前完成新生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入园,体检具体事项由各幼儿园另行通知。
8月30日前,各幼儿园召开新生家长会,明确幼儿入园的具体时间及要求。
六、工作要求
1. 各园均衡分班,每班班额婴幼班20人,小班25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混合班40人。如服务区内幼儿人数较少,在满足服务区幼儿入园的情况下,可适当照顾有特殊困难的入园需求,如服务区内幼儿人数较多,可适当增加班额,增加人数不超过5人以上。
2. 做好招生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严格将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落实到位。报名期间学校对来校报名人员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检查各项要求,确保师生、家长安全和身体健康。
3. 严禁招收不足入园年龄的幼儿接受学前教育,凡以虚假信息进入学籍档案的,追究园长及相关人员责任。
4. 各园要严格细致做好房产证、户口簿及其他材料的审核工作。
5. 规范招生行为。各幼儿园不得接收无规范手续的非服务区范围内的幼儿就读,严禁无序、不规范招生。省教育厅、南通市教育局将对招生过程实施监督,区委教育纪工委对招生全过程实施监督。
6. 幼儿园必须严格执行上级规定的各项收费政策,不得擅设收费项目,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严禁乱收费。
幼儿园的招生工作政策性强、关注度高,各幼儿园要加强领导,重视招生政策的宣传,认真制订招生办法,切实做好招生的每一项工作。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肃招生纪律,确保今年全区幼儿园招生工作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