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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产假期间企业社会保险补贴
来源:南通市海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4-01-18 字体:[ ]

一、补贴对象

2022年2月10日后(含2月10日)女职工生育二孩、三孩的,为其产假期间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我区企业。

按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参照执行。

二、补贴标准

女职工生育二孩产假期间,按照企业为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费的50%给予补贴(不含个人应缴纳的部分,下同),三孩按照80%给予补贴,补贴月份从生育二孩或三孩第一天所在月份起算,共补贴6个月。

三、申请材料

1.《产假期间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花名册》

2.医保个人缴费明细(年限选择:二孩或三孩出生当月开始6个月、缴费明细内要体现出单位名称);

3.《结婚证》;

4.《一孩及二孩出生医学证明》;

5.《生育服务证》;

6.女职工婚育证明(在社区或居委会开具,二孩或三孩认定以现有家庭共同生育的子女数为准)。

四、办理流程

用人单位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web/login “女职工产假期间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模块进行申请。

五、注意事项

企业同一时间段内同时符合享受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和产假期间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的,或女职工同时生育二孩三孩的,按就高原则享受补贴,不重复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