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常乐分局查处一起无证从事印刷经营活动案
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常乐分局持续强化对辖区内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近日,常乐分局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发现,辖区内某印刷单位在未取得《印刷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从事印刷经营活动,其行为涉嫌违反《商标印制管理办法》《印刷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该单位现场存放有大量印刷成品、半成品以及印刷设备,且无法提供有效的《印刷经营许可证》。经初步调查,该单位在未取得相关资质的情况下,承接了相关的印刷业务,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目前,常乐分局已对该单位进行立案调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下一步,常乐分局将继续加大对辖区内印刷行业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常乐分局也提醒广大经营者,从事印刷经营活动,必须依法取得《印刷经营许可证》,并严格按照核准的经营范围开展经营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印刷经营活动,都将受到法律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