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1年,临江新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区推进政务公开决策部署,全面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区委政府中心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不断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强化政策发布解读回应,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规范,不断深化机关效能。
新区坚持量质并举,高标准、严要求完成各类信息公开、维护工作,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突出重点内容,合理界定公开范围,严格把关信息发布数量、信息质量及信息时效性,确保政府网站运行健康稳定,不断提高临江新区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全年共发布区镇动态类信息155条,主动公开信息88条,包括公告公示类21条,政策文件类2条,人事信息类1条,回复办结市长信箱信件19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582.035544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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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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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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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新区虽然在政务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还有待提升;工作动态类的政务信息的主动性和时效性有待加强,内容还需进一步丰富和发掘等。以上问题需要在下阶段工作中加以改进。
(一)进一步加强公开力度。对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给予重点突出,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的解读,推进信息公开不断深化。
(二)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套制度,加强工作精细度、人员专业度,规范审核流程,全方位优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三)加强平台建设。以政府门户网站为主,做好与本单位政务新媒体的信息联动公开,做到动态信息及时更新、固定信息长期公开,促进政民互动、优化政务服务,让政务公开更加透明、规范、高效,保障和便利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