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制定了《2021年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政务公开实施方案》,聚焦义务教育有关政策公开、财政预决算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等群众关切点,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切实加强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建立健全站点建设、内容发布、组织保障等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微信、网站、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提高信息内容可用性、实用性、易用性,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完善。耐心做好群众的电话咨询工作,未发生行政复议案件,未发生行政诉讼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17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655.97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按照《义务教育领域基层单位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加大了学校政务公开内容及力度,但仍有部分学校工作不实。
2022年将政务公开内容纳入对学校工作的考核,同时加大培训及宣传力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