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0年,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供销总社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供销总社中心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转变工作作风的一项重要内容,着力细化工作部署,畅通信息公开渠道,积极采用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及时发布信息动态,做到信息畅通、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2020年度我社在海门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工作动态145条,财务预决算信息2条,人事信息3条,公告公示24条,重点工作和民生实事4条。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纳入目标绩效考核,使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推行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是实践是改进政府机关作风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措施。通过政务公开,增强机关工作的透明度,提高行政效率,强化权力监督,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减少因信息公开管理不规范而引发的上访,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机关。
2.加强领导,规范流程。一是充实政府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统一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具体日常工作由办公室负责,指派专人推进,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做好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各科室、基层社指派人员组成信息员队伍,每月定时报送信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二是建立健全制度。我社通过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规范申请受理、保密审查、监督检查等一系列流程,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形成“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负责人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打牢了我社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的组织基础。
3.充实内容,强化监督。明确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和形式,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根据公开目录细化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公开,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严把公开内容和项目关,充分发挥保密审查作用,上网信息要经过三重审核后才能上网公开。与供销社工作相结合,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权、钱、人、事”等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准确广泛地把党和政府的声音反映出去。采取多种形式,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政行风建设综合进行考评,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同时,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5  |  
         25961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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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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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问题:
(1)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
(2)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和公众参与有待进一步加强。
2.改进措施:
(1)增强各部门的联合与协作,加强信息员队伍培训,增强主动性和责任意识,积极参与信息发掘和采写,提高信息写作能力,强化对信息稿件的把关,提升信息的质量。
(2)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丰富政策解读形式,规范流程,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加强回应,提高公开针对性。
南通市海门区供销合作总社
2021年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