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常乐镇围绕区委政府及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贯彻和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工作思路及时细化分解任务,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公开区镇动态156条,涉及党的建设、经济发展、环境整治等镇区重点工作内容。公开各类公示公告、人事任免、土地规划、一般文件等59条,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  |  
         1  |  
         1  |  
         1  |  
         0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在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制度建设、基础性工作等方面仍存在不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和公众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公开量、公开面、公开形式、公开深度等方面不能满足群众的需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面对社会宣传力度不够,群众对本镇有关信息的知晓率有待提高。针对上述存在问题,明年我镇在政务公开工作将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统一认识,规范管理流程。我镇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从而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
2、拓宽途径,增强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本镇网站建设和充实信息公开栏目,增强微信公众号和微博平台的宣传力度和更新频率,拓宽政府信息公开途径。
3、加强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政府信息种类繁多,需要各有关部门之间合作、沟通。在明年的工作中,将进一步整合力量,完善机制,落实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准确发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常乐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