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edBet体育

图片

海门区气象灾害预警“叫应”
与应急响应联动工作的指导意见
来源: 海门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2-18 10:55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进一步健全我区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叫应”与应急响应联动机制,系统化提升灾害性天气的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减少和避免重大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江苏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江苏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南通市气象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 中国气象局UedBet体育强化气象预警和应急联动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结合我实际,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UedBet体育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新理念,聚焦灾害性天气,充分发挥气象灾害预警先导作用,建立健全分级分行业的气象灾害预警“叫应”与应急响应联动机制,有效提升我灾害性天气的防范应对水平。

(二)工作原则

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坚持级行业部门指导发挥属地在“叫应”与应急响应联动工作中的主体作用,构筑直达村(社区)“最后一公里”群众的临灾预警网络。强化衔接,有警必应。根据气象预警等级以及不同行业、不同对象的防灾减灾韧性,规范递进式防范应对工作措施,做到有预警“叫应”必有应急响应。依法实施,切合实际。强化法治意识,做到有法必依、有规可循,防止主观臆断和脱离实际,提高“叫应”与应急响应联动工作科学性和有效性。

二、建立气象灾害预警“叫应”工作机制

(一)“叫应”机制建立

各区镇(街道)政府(管委会、办事处)负责建立本地区“叫应”和应急响应联动工作机制,制定相关实施办法(方案、细则)并具体实施

(二)“叫应”原则

1.“叫应”机制分级分行业。区级“叫应”到区镇(街道),区镇(街道)“叫应”到村(社区),村(社区)“叫应”到网格;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管理权限,分行业、按对象形成清单,“叫应”相关基层责任人(包括本系统、本行业基层单位责任人)。

2.既要“叫应”又要“叫醒”。做到快速高效、精准到位,确保预警信息及时到人、防范措施准备到位。区镇(街道)、村(社区)应明确专人负责预警信息传播工作,确保气象灾害预警到户到人。

(三)“叫应”启动条件

气象部门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并预计将有较大灾害影响时(详见附表),启动“叫应”机制。

(四)“叫应”流程

级气象部门负责“叫应”本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以及应急管理、水利、农业农村、住建、交通等相关涉灾部门负责人和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

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在接到“叫应”信息后,第一时间通过自有渠道,“叫应”相关区镇(街道)政府(管委会、办事处)负责人

(五)“叫应”时效和方式

1.区级气象部门在预警(信号)发布20分钟内,采取电话(专报、短信、微信、工作群、系统平台等)方式完成“叫应”。

2.相关涉灾部门和区镇(街道)在接到“叫应”信息15分钟内,采取短信、微信、电话等方式完成“叫应”工作。同时,根据职责分工分别做好各自负责领域内预警信息发布、传播。

3.基层村(社区)应在接到“叫应”信息后要第一时间组织开展预警信息传播工作,根据紧急程度及当地实际,可采取短信、微信、电话、应急广播以及敲门入户、大喇叭呼叫等方式通知群众。

三、强化预警与响应措施有效衔接

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坚持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按照各级各相关应急预案要求制定并细化具体防范应对措施,进一步强化预警信号与响应措施的衔接,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发令枪,第一时间启动响应,落细落实各项防范应对措施,切实推动风险关口前移。

(一)组织会商研判

健全完善灾害风险研判会商制度,严格落实“4+12+N”会商要求,(“4”即4次季度会商研判;“12”即12次月度会商研判;“N”即根据灾害性天气过程预报(或重大节点、活动)开展的临灾(时)会商)。根据“叫应”灾害类型,减灾办、防办或其他具体承担灾害防范应对职责的专项指挥机构应立即组织气象、水利、交通运输、农业农村、住建、城管等部门开展应急会商,及时将风险综合研判结果报告本级党委政府。

(二)落实防范措施

组织做好防范应对工作的具体实施,围绕灾害风险隐患排查、人员避险转移、临时交通管制、应急力量预置以及“五停”等重点工作,按照递进式要求,分级分行业分类别形成任务清单和操作流程,责任明确到部门到岗到人,确保实施到位。根据预警等级和会商研判结果,适时启动响应,落细落实各项防范应对措施。

(三)及时转移避险

建立城市和农村老旧房屋、易淹易涝地区、施工工地、临时搭建房屋等高风险区域居住人员底册清单和社区脆弱人群底册清单,摸清需转移人员底数和基本情况,压紧压实社区和基层单位转移主体责任,制定人员转移避险方案,对转移对象、转移责任人、转移方式、转移地点做到四个明确。根据预警等级和会商研判结果,在预估的影响范围内,坚决做到应转尽转、应转早转,确保安全转移不留死角。

(四)开展隐患排查

建立健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机制,相关涉灾部门与基层社区按职责分工,明确常态和应急状态下的工作如何开展,常态下灾害风险隐患排查频次不低于每月2次。落实“逢预警必排查”,接到“叫应”信息后立即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分别对城乡危旧房屋、户外设施、建筑工地、市政设施、高空作业、水上作业、易淹易涝点、地下空间等重点领域开展排查整治,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着力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五)做好信息反馈

相关涉灾部门(单位)应在接到“叫应”信息后2小时内将应急响应联动情况向减灾办反馈,确保信息准确、及时、通畅,形成“叫应-响应-反馈”的闭环。

四、健全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切实担负起属地主体责任,充分认识到防范化解重大灾害风险、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的重大意义,推动本地区气象灾害预警“叫应”与应急响应联动工作落地生效。区级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按照职责分工研究制定本行业气象灾害预警‘叫应’工作机制,加强对本行业‘叫应’与应急响应联动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切实规范‘叫应’工作,促进条块结合,形成工作整体合力。

(二)强化责任落实

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强化责任,抓好落实,确保“叫应”信息“发得出”“传得到”“叫得应”,下一级接到“呼叫”后要通过适当方式及时“回应”上一级。相关涉灾部门、区镇(街道)、基层责任人要明确“叫应”接收方式(叫应名单及手机号码), 报送至减灾办,后期如有变动应及时更新。相关涉灾部门、区镇(街道)、基层责任人要确保汛期及重要天气过程24小时通讯畅通。

(三)夯实监测预警

气象部门要加强气象综合观测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对灾害性天气过程的精密监测能力,进一步完善递进式气象灾害预警服务机制,优化预警信息发布规则,实现预警信息在时间上逐步推进、空间上不断精准;不断优化完善基于致灾阈值的气象预警服务,使预警内容更具针对性、精准性,并在实战中复盘改进,持续提升气象预警和应急响应的科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