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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海门区气象灾害应对工作提示单(2025—2号)
来源: 海门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02-06 08:42 累计次数: 字体:[ ]

海门区气象台2025年2月6日09时56分发布海区大风黄色预警信号:受强冷空气影响,预计6日后半夜到7日夜里我区沿岸海区将出现阵风9-10级的偏北大风。

请各地各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南通市海门区气象灾害预警“叫应”与应急响应联动工作实施细则》(海减灾办〔2024〕4号)文件,加强协同联动,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检查,做好监测预报、会商研判、预警发布、避险转移、抢险救援、救灾救助、值班值守等各项工作,严防各类次生衍生灾害发生。尤其要加强旅游景区、沿江沿海地区等重点地区以及农村留守老人、儿童等特殊群体的风险提示,必要时提前组织避灾避险。

1.加强渔港渔船、汽(轮)渡、运输船舶、水上作业平台以及避风港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船舶进出港和限航规定,提前通知江河湖海面作业船舶和人员进港避风,严防船舶走锚搁浅;加强旅游景点水上娱乐、高空娱乐等设施设备检维修及安全管理。根据天气情况变化,及时采取旅游景区户外活动停业、长江轮渡停航等紧急措施,坚决杜绝侥幸心理和冒险行为。

2.抓好城市和农村危旧房屋以及广告牌、高楼装饰物、空调外挂机等建筑附着物,城市枯树、危树等易倒易折树木,临时搭建建筑、高空作业等方面风险隐患排查和排危除险。

3.加强对道路交通运行的安全管理,重点关注大风期间可能出现的行道树倒伏等各类影响行车安全、危险性极大的突发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引发衍生事故。

4.压实生产经营单位、建筑施工单位等重点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扎实开展防范应对工作,加强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控力度,对易受强风影响的危化品储罐、工地、码头、临时宿舍、大型设备、沿江沿海企业在造船舶、海工设备等提前采取防护措施。

6.严格落实临灾“叫应”机制,要及时将灾害预警信息提醒到位到人;组织灾害信息员做好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推动风险关口前移,对灾害信息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努力将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阶段;落实危险区群众临灾转移避险措施,确保应转尽转、应转必转、应转早转。

7.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和信息报告制度,做好队伍和应急物资装备等各项准备,确保一旦发生灾害,快速启动响应,果断采取措施,有力有序处置并第一时间报送信息。


南通市海门区气象灾害应对工作提示单(2025-2).pdf